永懷烈士,矢志不渝:談青年節之成立與其背後的意義

發佈時間:2023-03-10
 

作為緬懷先烈、致敬共和的日子,3月29日是我國的「革命先烈紀念日」,在較為非正式之場合,又以「青年節」之稱呼為我國國民所知,並將此日訂為我國之春殤,與九月三日之軍人節(秋殤)齊名。

 

做為我國最具歷史和教育意義的節日之一,青年節是中華民國政府為紀念西元1911年4月27日(清宣統三年三月廿九日)的廣州黃花崗起義為國殉難的72位烈士(後代史學家考證結果共86人,本會《辛亥英烈譜》考證共102人)而設立之節日。而做為紀念辛亥革命烈士之民間團體,青年節對於本會之意義自然是不言而喻的。為此,本會特作此文以介紹部分常見之迷思,以及背後之相關精神。

 

一、青年節的日期

 

民國32年(西元1943年)3月29日,三民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一次全國青年代表大會於陪都重慶,決議以3月29日黃花岡烈士殉難紀念日為青年節,並獲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最後經中華民國政府在民國43年(西元1954年)公布施行,並將烈士忠靈入祀忠烈祠。事實上,作為五四運動發生日的5月4日也曾被納入討論,然考量黃花崗烈士的事蹟更勝於五四運動,遂未採納此決議,5月4日則隨中國文藝協會於民國39年(1950年)5月4日被定為文藝節。

 

另外,黃花崗實際發生之日期,實際上為1911年4月27日(清宣統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但在1924年國民黨中執委會議上,因考慮到農曆存在閏三月,遂將起義紀念日期改至陽曆3月29日以避免混亂。然而,這就導致節日與本身紀念之事件發生了偏差的情況,因此,國民黨立委趙麗雲曾呼籲將青年節改為正確的陽曆日期4月27日,但是否要更改至今仍存在爭議。而筆者則認為,盡管委員立意良好,然青年節之真諦實乃紀念那些甘願為國犧牲的志士,為實際日期而鑽牛角尖實乃本末倒置,並無太大之實質意義。

 

二、青年節的精神

 

事實上,在本會出版的《辛亥英烈譜》考證中,於黃花崗起義中從容就義之烈士們,平均年齡只有二十九歲,而武昌起義中壯烈犧牲之烈士們,平均年齡更是只有二十五歲!這樣一眾本應有大好前程之青年,最後卻甘願犧牲自己,這樣的大器與從容是何等的讓人感慨!誠如林覺民〈與妻訣別書〉中所言:「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顧汝也。汝體吾此心,於啼泣之餘,亦以天下人為念,當亦樂犧牲吾身與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此等甘願以自身的性命,換取天下之公利的不朽精神,筆者相信這正是全體華夏青年的優秀榜樣,也是青年節之所以設立之根本宗旨所在。

 

最後,筆者謹在此向所有為民國流血流汗,只求其能夠萬古常存者,致上我最高程度之敬意。

 

(辛亥武昌首義同志會 青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