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與辛亥鼎革之際的政局變遷(下) (丁健)

發佈時間:2022-02-08
 

轉發自:南京論壇NFJ(點我看本文

作者:丁健

 

03

堅持和談,履行舉袁前言

和談是南北在孫中山歸國之前已定的基調,但和談的種種私下「交易」並未真相大白於天下,因此,有關和談的南北表面爭執及見諸報端的函電交馳,都僅僅是和談的冰山一角。實際上,南北接觸並非限於上海的談判,袁世凱與黎元洪之間、袁世凱與黃興之間的談判一直在秘密進行。南北在上海的談判是公開的,且置於外交團的監視之下,較少觸及敏感問題,大都是文字遊戲、文字之爭,而南北私下的談判已將「如袁反正,當公舉為臨時大總統」(12)提上日程。

 

孫中山歸國後,基本贊同革命黨人先前的策略,為了表示堅持和談,履行舉袁前言,出於組織臨時政府成立可能會引起議和波折的考慮,特地公開在《民立報》上解釋:「文前日抵滬,諸同志皆以組織臨時政府之責相屬,問其理由,蓋以東南諸省欠缺統一之機關,行動非常困難,故以組織臨時政府為生存之必要條件。文既審艱虞,義不容辭,只得暫時擔任。公方以旋轉乾坤自任,即知億兆屬望;而目前之地位,尚不能引嫌自避,故文雖暫時承乏,而虛位以待之心,終可大白於將來。望早定大計,以慰四萬萬人之渴望。」(13)感到「暫時承乏」、「虛位以待」似乎仍不足以消除袁世凱的疑慮,孫中山又在臨時政府成立後再次致電袁世凱:「文不忍南北戰爭,生靈塗炭,故於議和之舉,並不反對。雖民主、君主不待再計,而君之苦心,自有人諒之。倘由君之力,不勞戰爭,達國民之志願,保民族之調和,清室亦得安樂,一舉數善,推功讓能,自是公論。文承各省推舉,誓詞具(俱)在,區區此心,天日鑒之。若以文為有誘致之意,則誤會矣。」(14)孫中山為了踐行革命黨人與袁世凱達成的協議,一再向袁世凱表露「暫時承乏」心跡。

 

孫中山堅持和談,並非是無條件和無原則的。一方面他對和談十分重視,讓南方談判代表伍廷芳將「每日議和事詳細電知」(15),一方面施壓袁世凱儘快完成促清帝退位的歷史任務,避免國內流血犧牲,避免西方列強干涉。在南北議和久拖無果時,孫中山就曾致電伍廷芳,向袁世凱施加壓力,敦促其不要再拖延時日:

 

此次議和,屢次展期,原欲以和平之手段,達共和之目的。不意袁世凱始則取消唐紹儀之全權代表,繼又不承認唐紹儀於正式會議時所簽允之選舉國民會議以議決國體之法;

復於清帝退位問題,經彼此往返電商多日,忽然電稱並未與伍代表商及等語。似此種種失信,為全國軍民所共憤。況民國既許以最優之禮對待清帝及清皇室,今以袁世凱一人阻力之故,致令共和之目的不能速達,又令清帝不能享遜讓之美名,則袁世凱不特為民國之蠹,且實為清帝之仇。此次停戰之期屆滿,民國萬不允再行展期,若因而再啟兵釁,全唯袁世凱是咎,舉國軍民,均欲滅袁氏而後朝食!(16)

 

針對袁世凱撤銷唐紹儀議和代表職務,令伍廷芳向袁世凱交涉:「和議只由唐輾轉表其意見,非由正式,退位之言,日復一日,無以取信中外,請告北方,另派正式代表,或仍以全權畀唐,從速解決。」(17)後來,孫中山又多次指示伍廷芳,敬告袁世凱革命黨人不會一味屈從:

 

「至退位之事,更宜催促早定,大局不堪久待也。」(18)「如陰曆本月(宣統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八時以前,仍未得清廷宣佈共和確報,則前交優待條件全行作廢。」(19)為此,袁世凱因在北方佈置尚存困難,就致電唐紹儀,望孫中山、伍廷芳勿再於十一前以清廷退位相逼:「此次皇族及京內風潮,起點於退位二字,秩庸來正式電,萬不可言退位二字,只言決定宣佈共和耳,豪電所擬稿,亦有窒礙,但求實際,不必字字咬實也。請共和,此事已有步武,望伍勿以十一前相逼。」(20)所以,袁世凱後來之所以施出種種手段逼清帝儘快退位,顯然與孫中山的壓力分不開。

 

當清帝退位消息發佈後,孫中山亦不食言,立即向參議院提出辭職:「現在清帝退位,專制已除,南北一心,更無變亂,民國為各國承認,旦夕可期,本總統當踐誓言,辭職引退。」(21)並向參議院推薦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此次清帝遜位,南北統一,袁君之力實多,發表政見,更為絕對贊成,舉為公僕,必能盡忠民國。且袁君富於經驗,民國統一,賴有建設之才,故敢以私見貢薦於貴院,請為民國前途熟計,無失當選之人,大局幸甚。」(22)然後又致電袁世凱表示:「文以菲材,辱膺國民推戴,受任以來,拮据張惶,力不副願,嘗恐覆餗貽羞,負國民委託之重。自慚受任無狀,日夜希冀推賢讓能。苟得如公者,舉而自代,其締造國民幸福,尚非意料所能預揣,文即引躬退在草野,為一共和國民,於願已非常滿足。無如時勢未來,形格勢禁,致公未得即遂共和進行之願,文實屍位至今。今幸得清帝遜位,民國確立,維持北方各部,統一南北,此實惟公一人是賴。語云:英雄造時勢,蓋謂是也。文復何功?過蒙獎譽,曷勝愧汗。新舊交替,萬機待舉,遺大投艱,非公莫辦,謹虛左位,以俟明哲,曷勝佇立翹望之至。」(23)至此,孫中山踐行舉袁前言,光明磊落。

 

其實,孫中山薦袁自代問題,曾在革命陣營內部引起了不小的風波,許多革命同志並不理解,紛紛表示反對。孫中山雖心有不甘,但是為了大局一再解釋:「文之推讓,非只尚賢,亦以為國」,(24)「蓋推袁一事,始終出於文之意思,系為以和平解決而達共和之目的。」(25)後來其在審視這一歷史事實時,亦不認為這樣做是失誤:「局外人不察,多怪弟退讓。然弟不退讓,則求今日假共和,猶未可得也。蓋當時黨人,已大有爭權奪利之思想,其勢將不可壓。弟恐生出自相殘殺戰爭,是以退讓,以期風化當時,而聽國民之自然進化也。倘若袁氏不包藏禍心,恢復專制,弟之退讓,實為不錯。」(26)可事實上,孫中山心裡清楚,為了維護共和成果,不能對袁世凱一再順從,必須尋找現實可行途徑限制其政治轉向。

 

 

04

捍衛共和,嘗試限制袁政權

孫中山是一個民主主義革命者,捍衛共和,保證民國延續,是一以貫之的。儘管踐行只要袁世凱逼清帝退位,就贊同和支持袁世凱做民國大總統,但其終究覺得還十分不夠,亦不利於鞏固革命既有成果。孫中山曾說:「我們對袁世凱,要講究方法,把他緊緊套住。袁是大官僚,狡猾成性。從前他曾受清廷排斥,今雖重新掌權,但他骨子裡是要推翻清朝的,這一點,和我們有共同的地方。至於他是否真心倒向民國,我是有懷疑的。對此,就必須認真研究,拿出辦法來。我願意讓出總統,只要他能擁護民國。我是用總統的名義,來換取他接受革命的宗旨的……這是給孫悟空戴上金剛箍,使他不能隨便作怪。」(27)因此,孫中山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防止袁世凱專制擅權。

 

第一,使袁世凱公開保證贊同共和。武昌起義後,袁世凱一直以君主立憲為底線,甚至一度還利用英國、日本反對民主共和。所以,在孫中山看來,只逼清帝退位就把民國臨時大總統的職位送與袁世凱,那就太便宜他了。因而,在南北議和中,孫中山特地指示伍廷芳,袁世凱促清帝退位的同時,也必須宣佈贊同共和,「即當推讓」(28)。正是在孫中山等南方革命黨人的一再要求之下,袁世凱公開宣佈贊同共和,其在致孫中山電中明確指出:

 

「共和為最良國體,世界之公認,今由弊政一躍而躋之,實諸公累年之心血,亦民國無窮之幸福。大清皇帝既明詔辭位,業經世凱署名,則宣佈之日,為帝政之終局,即民國之始基。從此努力進行,務令達到圓滿地位,永不使君主政體再行於中國。」(29)

 

袁世凱後來又多次公開確認:

 

「民國建設造端,百凡待治。世凱深願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蕩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蘄達國家之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凡茲志願,率履勿渝。俟召集國會,選定第一期大總統,世凱即行解職。謹掬成悃,誓告同胞。」(30)

「共和為最良國體,治平之極軌。中國共和學說,醞釀於數千年前,只以壓伏於專制之威,未能顯著。近數十年來,志士奔呼,灌輸全國,故義師一起,遂收回應之功,洵為歷史之光榮,環球所敬歎。本大總統受民國付託之重,就職宣誓,深願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蕩專制之瑕穢,永不使帝制再見於中國,皇天后土,實聞此言。」(31)

 

以上可見,袁世凱言之鑿鑿,如出爾反爾,必將成為人民之公敵。後來,其在治理民國稍有起色,沾沾自喜大肆集權時,便招致全國上下一致反對,憂憤而死。

 

第二,袁世凱就職地點須在南京。「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為各省代表所議定,不能更改。」(32)這是孫中山辭職諮文中所提條件之一,也是孫中山希望通過此舉,調虎離山,削弱袁世凱之勢力,置袁世凱在革命勢力的包圍和監視之下。

 

孫中山在致袁世凱電中強調中華民國首都暫時設在南京的重要性:

 

今所急要者,但以新國民暫時中央機關之所在,系乎中外之具瞻,勿任天下懷廟宮未改之嫌,而使官僚有城社尚存之感,則燕京暫置為閑邑,寧府首建為新都,非特公之與文必表同意於國民,即幾南北主張共和、疾首於舊日腐敗官僚政治之群公,寧有間焉。至於異日久定之都會,地點之所宜,俟大局既奠,決之正式國論,今且勿預計也。總之,文之志願,但求作新邦國;公之心跡,更願戮力人民。故知南北賓士,公必忘其自暇。……公其毋以道途為苦,以為強勉服務者倡。公旆南蒞,文當依末光,左右起居,仰公安愉,候公受事而文退。翅盼不盡。(33)

 

然後,孫中山派以蔡元培為代表的專使團隊,歡迎袁世肯南下就職。但是,蔡元培一行剛入北京,就發生了蹊蹺的兵變。於是,袁世凱順水推舟,發表公電,延緩南行:

 

此次南京特派專使來迎凱,赴南京受職,凱極願南行,與諸君相見,共籌國家大計。惟以北方秩序須人維持,正在擬議留守之人,不期變生倉猝,京師騷然,波及津保。自維撫馭無方,致使閭閻受驚,殊深惶悚。連日佈置,差幸秩序漸復,人心漸安。惟自經此變,北方商民愈不欲肯南行,函電籲留,日數十起,而南京政府亦鑒北事之方殷,諒南行之宜緩。(34)

 

民國百廢待興之際,出於實情之考慮,更為了南北統一,避免陷入紛爭,孫中山致電袁世凱,不再堅持建都南京,對由黎元洪代袁到南京受職也予以取消,允許袁世凱在北京就職。

 

因專使來電,知公不能刻日南行,……當經院議決,允公在北京受職。其辦法六條,除由參議院電知外,今日一再電專使轉達尊處。請黎副總統代行一節,可以取消。尤望即依參議院所開手續,正式受職,速電國務總理員名,俾參議院同意,刻日派遣來寧,接收交代,早定大局。無任切盼。(35)

 

儘管孫中山建都南京的這一主張並未得到實行,但表明了其在辛亥鼎革之際與袁世凱展開政治博弈的努力。

 

第三,嘗試立法限制袁世凱勢力獨大。為了防止袁世凱背離民國,走向獨裁專制,以孫中山為代表的革命黨人又給其帶上「緊箍咒」,那即是「臨時政府約法為參議院新定,新總統必須遵守頒佈之一切章程。」(36)對此,孫中山解釋說:「北方將士以袁世凱為首領,與余議和。夫北方將士與革命軍相距於漢陽,明明為反對民國者,今雖曰服從民國,安能保其心之無他。故余奉《臨時約法》而使之服從。蓋以服從《臨時約法》為服從民國之證據。餘猶慮其不足信,故必令袁世凱宣誓遵守約法,矢忠不二,然後許其和議。故《臨時約法》者,南北統一之條件,而民國所由構成也。」(37)

 

實際上,《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南北議和過程中就已經開始起草,南北議和達成共識之後制定完成,在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之際,孫中山於1912年3月11日公佈施行,共7章56條。為何必須以約法規定約束袁世凱的權力,有學者指出孫中山此舉「用心是很好也是很苦的」。(38)《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一個突出特點,即在保證民主共和國的前提之下,其內容規定有不少限制臨時大總統權力的條文。如實行三權分立,改總統制為內閣制,以防袁世凱走向專制獨裁;擴大參議院的權力,規定嚴格的修改程序,以防袁世凱擅自篡改約法內容等。臨時約法頒佈後,袁世凱不得不按約法辦事,他在復南京參議院電時就明確保證:「臨時約法既經公佈,自為今日辦事之依據」。(39)有人認為這是孫中山開了「因人立法」的不好先例,但是,對袁世凱這樣的強權人物,如果不用約法控制,只恐後果更不堪設想。

 

 

04

結語

辛亥鼎革之際的政局變遷中,孫中山的努力和抗爭,卻以政權轉移到以袁世凱為核心的北洋集團手中為歸宿,使人們常常為此而替孫中山鳴不平,可這到底是歷史遺憾,政治錯誤,抑或不得不為的最佳選擇?政治鬥爭除講究策略外,更為重要的是依靠實力。孫中山交出政權,是迫於現實的無奈,還是深思熟慮的謀劃,抑或二者兼而有之?不妥協是否切實可行,有沒有強有力的後盾?這仍是有待進一步深入探討的問題。但顯然,簡單地將孫中山在辛亥鼎革之際的作為判定為錯誤、失誤,是不合時宜的。有理由相信,孫中山及其他革命領袖當時一定會對此進行反復權衡,充分考慮革命一方的優劣,更斷然不會屈而收兵,特別是後來「逼迫」袁世凱就範就是明證。今天我們審視這段歷史時,一定要超越成敗理念,應該看重創設民國的政治影響及對民眾社會心理的改變,特別是禮俗方面的革新,不僅廢除了跪拜禮、閹人、禁吸鴉片,刷新了社會風氣,而且促進了社會大眾思想的不斷進步,促使民主共和觀念逐漸深入人心。

 

辛亥和局的實現來之不易,體現了中國政治家的智慧,是南北政治博弈的結果。如果誰要輕易打破這種和局或力圖改變既定政治模式,將招致民眾與政治精英的抵制與反對,歷史發展的進程證明了這一點。

 

儘管這種和局是短暫的,但民主共和體制形式上達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識,袁世凱待統治稍有起色之際,加強集權,悍然「稱帝」,力圖改變政體模式,遂至身敗名裂。可見辛亥鼎革之際的政治創設,影響之深遠。

 

(選自《辛亥革命研究動態》2021年第4期(總114期),辛亥革命武昌起義紀念館、武昌辛亥革命研究室編印,第1—10頁)

作者系西安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專案「北洋集團與近代社會變遷研究」(18ZDA197)前期成果之一。


下篇注釋:

(12)劉望齡編著:《辛亥革命大事錄》,知識出版社1981年版,第60頁。

(13)《孫大總統致袁內閣電》,《民立報》1911年12月31日。

(14)孫中山:《復袁世凱電》,《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5頁。

(15)孫中山:《復伍廷芳電》,《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6頁。

(16)孫中山:《致伍廷芳電》,《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50頁。

(17)孫中山:《致伍廷芳電二件》,《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32頁。

(18)觀渡廬:《共和關鍵錄》第2編,著易堂1912年版,第103頁。

(19)觀渡廬:《共和關鍵錄》第1編,著易堂1912年版,第87頁。

(20)觀渡廬:《共和關鍵錄》第1編,著易堂1912年版,第88頁。

(21)《臨時大總統諮參議院辭職文》,《臨時政府公報》第17號,1912年2月20日。

(22)《臨時大總統諮參議院推薦袁世凱文》,《臨時政府公報》第17號,1912年2月20日。

(23)《南京來電》,《臨時公報》1912年2月18日。

(24)中國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編譯組編輯《近代史資料·辛亥革命資料》,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143-144頁。

(25)孫中山:《復伍廷芳電》,《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38頁。

(26)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等編:《孫中山全集》,第3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126頁。

(27)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八集,文史資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412頁。

(28)孫中山:《諮參議院推薦袁世凱文》,《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85頁。

(29)袁世凱:《致臨時大總統孫文等電》,《袁世凱全集》第19卷,河南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531頁。

(30)袁世凱:《臨時大總統誓詞》,《袁世凱全集》第19卷,河南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626頁。

(31)《命令》,《政府公報》,1913年3月20日。

(32)孫中山:《諮參議院辭臨時大總統職文》,《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84頁。

(33)中國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編譯組編輯:《近代史資料·辛亥革命資料》,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203-204頁。

(34)《公電》,《申報》,1912年3月9日。

(35)孫中山:《復袁世凱電》,《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193頁。

(36)孫中山:《諮參議院辭臨時大總統職文》,《孫中山全集》第2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84頁。

(37)孫中山:《中國革命史》,《孫中山全集》第7卷,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69-70頁。

(38)李新主編:《中華民國史》第一編,下冊,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439頁。

(39)電報,《臨時公報》,1912年3月24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