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復史略

發佈時間:1911-11-11
 

武漢告捷,上海響應,而閩中舉義之期益見成熟。九月十一日(國曆11月1日),林溫如、李蓉官、林徽蓀、宋子靖等由滬運炸彈回閩與鄭蘭蓀等,支部各同志計畫既定,更大備材料,日夕趕配炸彈,以為戰品。時軍警各兵士以及下級軍官,均已加入軍警同盟,上中級軍官亦陸續入黨。孫靜山方任水師提督兼第十鎮統制,當由彭壽松介紹入會。九月十六日(國曆11月6日),孫、彭二氏會合于馬江,決計反正。林溫如、鄭蘭蓀代表黨人,至臺江與許崇智、林肇民及蕭奇暄等秘密計議,決定佔據于山,放火為號,先燒都統、將軍二署,後燒旗下街,留東門一路,以開湯網,並決定以九月二十二日(國曆11月12日)為起事之期。

 

時省城官僚及紳富之家,見黨員預頒告示力勸滿員歸降,冀成為不流血革命, 滿員乃力謀備戰, 連日搬運子彈, 遂至紛紛遷徙。支部長鄭蘭蓀即藉此題目, 于十七日(國曆11月7日)赴諮議局提議, 請政府照會各領事,飭令雜居城臺各地之各國商民教士,遷徙倉前山居住,以便派兵保護。樸壽見事機已迫, 決於十九日(國曆11月9日)以旗兵一營撲南臺橋南社總機關所, 為先發制人之計, 滿員文楷等所組織之殺漢隊, 又欲大肆殺戮, 為同歸於盡之謀。而橋南社總機關及下渡某院、泛船浦某宅之分機關,於一切應備之槍彈旗幟印信及各種文告早已慘淡經營,十分周備, 遂與司令部密通消息, 於九月十八(國曆11月8日)夜起事。十八日陸軍武備學堂及英華、格致、漢英、開智各書院學校學生,齊集橋南總機關,由黃光弼、彭壽松、劉伯瀛、鄭蘭蓀等將各學生分別編為炸彈隊、洋槍隊,炸彈隊由彭壽松率之入城,洋槍隊則派赴電報郵政大清銀行及各處局所佔據, 並保護倉前山一帶教堂洋屋。總機關之內則分部辦事,設總務部,黃光弼、李仲謀、鄭蘭蓀主之,以陳申侯、黃魯貽主文書部,林溫如、林徽蓀、李啟藩主交際部,陳秀榕、莊濤松主財政部, 劉翰侯、趙挏友主交通部, 林亞傑、陳韶受主偵探部, 王鴻滋、陳景松主庶務部,吳必震、馮秀山主軍務部,而執法部仍由吳必震、鄭蘭蓀兼任。十八夜四鼓,即十九日(國曆11月9日)子時,開始戰鬥,革軍即在花巷舊警察公所內設司令部,所有陸軍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各標,均歸統帶,先行佔據于山,在其北方山腹布置戰線,裝架大砲,以便射擊;彭壽松則率炸彈隊于十八夜三鼓進城,由于山麓攀岩而上,會合革軍。臨敵,滿軍則將法政學堂做為中心點,據附近民屋而交戰,雖無甚激戰,然互有傷亡。黎明,紅十字會整隊入城,在獅子樓武勝廟內開設病院,以便醫護。

 

城內各處均有陸軍學生保護人民,並無何等震驚。機關部旋出示安民,並將全部人員護以洋槍隊,由黃乃裳、鄭蘭蓀高舉同盟會歡賀戰勝之旗,一同入城,沿途人民大歡呼,既駐武備學堂,方議後方布置,而旗兵與革軍相持益力,子彈漸迫,武備學堂機關部人員,乃暫退出城,會集于建甯館,後以該處不足辦事,仍退回橋南社。時革軍決死迫滿軍,滿軍遂不能支,傷亡百餘名,革軍之執事官藍熾昌、排長江道淼、將弁王麒年、工程隊排長林國政陣亡,各標兵目文連陛、陳星、林寶星、蔡宗純、張輝煌、唐全春、曾海濱、朱泉香、劉宗忠等皆戰死,而勇敢絕倫之炸彈隊王清銓、王又西二人,為滿軍所獲,被樸壽剖心碎腦,拋屍河內,其慘酷無人道至此已極,而王杰功亦于是役受傷。滿軍既敗,漸次退卻于市上,革命軍以布旗大書棄械者免死,懸各城門,旗兵亦有棄械逃生者。總督松壽,聞敗微行出署,至鹽道前高開榜畫店吞金自盡, 司令部為之殯殮後, 由孫都督以禮祭之。樸壽知大局已去,乃致降書于司令部,請為停戰。司令部即復書云,所有滿員繳出軍械,方算真實投降,如能承認此條件,本晚十二鐘應即納降。然尚相持徹夜,由鄭蘭蓀以閩軍都督之名義(是時祇有都督名義而都督何人尚未舉定),電召長門軍隊,長門統領陳恩燾撥兵四百名,乘夜進城助戰,並運大砲四尊進城運用,又派黨員赴船政廠將舊存之槍械子彈盡速運至機關處備用,軍心為之一振。二十日(國曆11月10日)黎明,滿軍偽懸白旗乞降,革軍以其降也,欲升旗以答之,詎滿軍決死隊乘革軍不備, 突發數百人由九曲亭侵越界線, 直迫于山, 劫奪火砲,與革軍短兵接戰,學生隊遙見即拋炸彈,革軍司令官許崇智、軍官林肇民、蕭奇暄等極力防戰,遂擊退滿軍。

 

樸壽于十九(國曆11月9日)夕戰敗後,匿于滿軍管帶明玉家,為敢死隊劉德官等協同新軍焦子芳、張祖漢、黃震白十餘人,擒送司令部,以故將軍優容之,彼竟於二十日(國曆11月10日)乘滿軍槍械放火之機逸去,復被軍隊擒回,司令部以其逃虜, 且恐滿人仍放火圖劫, 遂循士卒之請, 即行正法。蓋十九、二十兩晝夜,除由革軍在旗下街一帶放火焚燒外,城廟內外火起者數處,均係旗人所為,被民軍捕獲者實多。其由塢尾一帶,從瓦上擒獲數人,皆身藏引火之物,如火燒九頭龍之類,橋南一帶亦擒獲五六人,接解由橋南機關處訊明,或供為殺漢隊,或供為將軍所使,隨皆押赴麥園頂槍斃,樸壽既就戮,滿軍繳械而降者數百人,軍政府極為優待,賑米五十石,每名先給銀一元,並許妥為安插,所有投誠滿官皆待之以禮,其身命財產均無損失。

 

二十一日(國曆11月11日)上午十時,福建同盟會支會全部人員,由南臺梅塢橋南社總機關,執旗捧印賷往都督府(設舊總督署),佐以學生軍、義勇隊、城臺沿途居民, 夾道縱觀, 鼓掌聲、歡呼聲, 與花爆聲同時並發。各公司商舖均懸旗慶祝。

 

十一月十三日為陽曆一月元旦,省中得南京參議院電改用陽曆,即于十一月十五日(國曆1月3日)補行慶祝元旦典禮。十一月二十一日(國曆1月9日),政務院成立,撤參事會,公舉彭壽松任總長,林斯琛、鄭祖蔭任副長,而設立法制、敘官、印鑄、統計四局,以參事員分配各部人員。(鄭權)

 

▲福建都督府成員合影

 

(摘錄《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第二第四冊-各省光復(中)》轉引自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庫藏原稿本)